事业单位工伤怎么赔付?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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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遭遇职业危害,像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工伤后,该如何赔付呢?本文为消费者介绍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赔付流程及所需材料。
事业单位工伤怎么赔付?
一、职工申报工伤条件:
1、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2、出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依据。
二、职工申报工伤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病历、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工伤认定的其它相关资料。
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上述情形的视同工伤,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文章关键词:
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