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办理社保业务更方便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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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办理社保业务更方便 为了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着精减高效、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减少业务办理审批层级,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据悉,市人社局通过下放社会保险缴费核定权限,将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四项保险经办权限下放各旗县区,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查检查业务;通过下放参保职工退休审批权限,解决了边远旗县区人员携带大量资料不便,影响退休审批时间的问题;还进一步调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过程中由村级协保员、乡镇街道、旗县区逐步汇总整理再到市级经办,环节过多,经办权限下放旗县区,居民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待遇支付等业务可以在旗县区办理,方便了群众办事。
另据了解,除了将部分权限下放至旗县区基层单位,市人社局还简化了部分办事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例如,调整医疗保险报销审批程序。具体细则为:城镇参保职工住院金额4万元以下的报销业务由定点医疗机构经办;城镇居民住院金额3万元以下的报销业务由定点医疗机构或各旗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慢性病门诊购药患者报销初审工作由定点医疗机构和慢性病定点协议药店办理;医保IC卡的挂失业务由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办理,补办工作由确定的12家定点零售药店代办。此外,还简化了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对自治区范围内的转院就医患者,无需办理转院和登记备案手续,对转往北京、天津、上海、西安四个地区的无需办理转院手续,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且在登记备案手续有效期内(两个月)可在同一所医疗机构多次住院治疗,方便了参保群众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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