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社保基金百万 一审被判10年
社保基金本是百姓的“养命钱”,却变成了某些人的“生财之道”。昨日,一个“偷吃社保基金的老鼠”在市中级法院受审,虽然这只是个案,但也给社保管理部门敲了一次警钟,如何让管理更加公开透明,如何确保老百姓的养命钱不要变成“要命钱”,是管理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也是社会舆论监督的焦点。
社保分局征收科科长,竟然侵吞了100多万元社保基金!原市社保局南山分局基金征收科科长欧刚强涉嫌贪污罪,被南山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欧刚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昨天,该案在市中级法院二审。
利用管理漏洞侵吞社保基金
检方指控,2001年2月,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社保征收系统启用“PT”用户管理体系,该“PT”用户具有补录辖区内参保人1992年8月之前历史工资等权限。
2001年3月至2005年3月,欧刚强担任市社保局南山分局基金征收科副科长、科长期间,利用掌管使用“PT”特殊权限的职务之便,通过对参保人的个人历史工资违规补录、退费、补交等更改社保缴交记录的操作方式,多次为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违规办理社保补交业务,并直接收取违规参保人用于补交社保的款项。欧刚强将这些款项的大部分据为己有,并将部分款项存入其个人账户用于炒股票。
2005年3月,欧刚强通过参保单位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为李某和丁某违规办理社保补交,侵吞社保基金共计人民币45065.27元。2001年3月至2005年3月4年时间里,欧刚强利用上述手段,通过虚拟南山区蛇口街道办事处、蛇口方正公司等6家参保单位,为李某珍等44名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违规办理了社保补交业务,侵吞国家社保基金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
南山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10万元依法收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