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如何缴纳社保?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8-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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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保社保知识早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法》和社保惠民政策的相继出台,个人交社保的积极性明显提高,然而,“个人社保”其实指的是以个人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缴费登记:
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
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
专家提醒,如果您对北京个人缴纳社保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向北京社保局咨询,或者拨打社保电话12333。
那么,2014年度北京个人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呢?
据了解,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缴费基数分三个档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158.6元,失业保险费59.52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695.2元、失业保险费41.71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463.4元、失业保险费27.8元。
同时,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缴纳医疗保险时,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的个人月缴费为283.86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的个人月缴费为40.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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