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吗?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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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罪犯入狱后社保缴费停止,那么刑满释放以后还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吗?吴某是某公司职员,在职期间一直缴纳社保。但是后来吴某因为偷窃被判有期徒刑3年。3年后吴某刑满释放,那么此时吴某还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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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吗?
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系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的再分配制度。其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等多方面的特点,与职工切身权益息息相关。然而,实践中,仍有部分企业和职工对其特点认识不足,因而引发了一些争议。同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社保如何补缴、续缴也令一些职工颇为困惑。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第5条的规定以及劳动保障部《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和《社会保险法》的16条的相关规定,在职职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被劳动教养并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止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算缴费年限,服刑或教养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实际缴费年限予以承认,服刑或教养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待期满后到劳动部门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符合退休条件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对达到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以补缴至15年,享受相关待遇。没到退休年龄就业后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与服刑前的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退休时缴费合计满15年,可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文章关键词: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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