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咸阳失业保险最新规定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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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失业人员的最低生活标准,促进其再就业。近日,西安咸阳出台了一系列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其中包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以及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及领取标准。
西安咸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1.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按月缴纳;
2.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0.5%缴纳,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咸阳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基数按比例缴纳。
西安咸阳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本人所在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生育补助金。女性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费;
4.包括物价补贴和在供暖期的采暖补贴。
西安咸阳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如实说明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情况,并于每月5日~10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签到。
(二)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可到劳动保障部门开办的职业介绍机构免费进行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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