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失业保险待遇及申领办法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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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待遇及申领办法深圳市失业保险待遇
待遇标准
一、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按月领取相应月份的失业保险金(最新标准为1024元);
二、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幸死亡的,客属可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免费享受深圳就业机构的职业培训、介绍等服务或补贴。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法定工作年龄;
2、非本人意原中断就业;
3、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
4、失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正常费缴纳一年或以上。
申领办法
【承办机构】:深圳市社保局各区分局及工作站
【咨询电话】:0755-12333
【受理时限】:失业登记后60日内办理
【证明文件】:《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
【政策法规】:《深圳市失业保险条例》
准备资料
1、按规定《深圳市失业救济金申领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深圳地区开户的银行(工商、农业、中行、建行)储蓄存折复印件;
5、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