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8-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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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保社保知识早报:
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者末能找到或者丧失就业岗位的情况。
如何办理失业手续?
1、失业人员所在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认真审核失业人员档案资料(失业登记表2份、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有关材料、参加工作及调动工作手续、劳动合同、工资转正晋升手续、养老保险终止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日内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养老保险查询】失业人员持原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到信件、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4张,于15日内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无正当理由60日内不办理登记的,视为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免费代存档案。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和领取失业金期满的失业人员,应及时到当地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手续,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费,不愿办理托管手续的,其档案转入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居委)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管理。时限超过1年不转档案又不办理托管手续的,按无主档案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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