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标准是什么?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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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临沂的在职职工失业后需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领取失业金?临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什么?临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统一从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
临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被开除、协商解除、原单位解散、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等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失业金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临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临沂市政府关于保障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报请省政府批准,我市将失业保险金统一从每人每月780元上调至850元。
新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对已按照原发放标准领取7月份以后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按新标准予以补发。这是我市继2007年以来,连续第8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标准提高后,每人每月提高70元,增幅8.97%,惠及全市11214名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全市累计补发30178人次,补发金额21124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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