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名委员联名提案:暂停在教师队伍中实施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
据了解,联名提案的委员大部分来自教育界别,还有一些来自科技、妇联等界别的委员也参与联名提案。
1月28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式下发了全国“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山西、上海、浙江、广东、重庆5省市将试点。据悉,此次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下调至与企业一致。
“按照现在的社保标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后,收入将大大低于在职工资,而且也与以前已经退休的未纳入社保的职工养老金出现较大的差距。”全国政协委员、厦门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杨春时是第一提案人,他的提案在教育界别小组讨论时一经公开,就得到大多数委员的支持。
“我跟一些试点地区的大学教授聊了聊,改革后,他们的退休工资每月就只有2000元左右了。”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委员卢炬甫介绍,现在教师的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国家财政发的基本工资,二是学校发放的教学津贴。以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在职大学教授为例,其每月基本工资收入约5000元(不含津贴),退休后不再领取教学津贴,根据其职称、工龄的不同,会在其在职基本工资的基础上适当减少其退休工资,但一般工龄在30年以上的教授,退休工资基本同其在职时的基本工资持平,也就是5000元左右。这样,改革后,退休教授的工资就减少了很多。
此前有媒体披露,在试点省市之一的广东,一些高校50岁左右的教师纷纷要求“提前退休”,有些高校不得不出台措施,暂缓办理提前退休。
卢炬甫说,大学教师的退休工资在各类教师中相对还是比较高的,改革后,一些中小学校的退休教师工资可能会更低,“教师包括老教师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不能因为养老金改革的事情打击教师们的积极性。”
77名委员在联名提案中指出,“根据《教师法》,教师收入应当不低于公务员,这也应该包括退休收入不低于公务员”。 公务员的退休工资成为教师们进行比照的对象。杨春时说:“教师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应该待到将来与公务员退休养老制度改革同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