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22年的养老金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8-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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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养老金终于领到了,工会真是为职工着想,你们真是贴心人啊……”1月13日,福建省大田县总工会接到了82岁老劳模陈福太打来的感谢电话。电话那头,陈福太十分激动。
原来,陈福太1958年复员后成为闽通长运公司永安运输总站驻大田县桃源车站的一名货运驾驶员。由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获得省优秀党员称号,1991年被评为三明市劳动模范。1993年陈福太退休,1996年闽通长运股份公司为陈福太等22名劳模缴纳了补充养老保险。陈福太家庭经济困难,妻子和女儿都是重度残疾人,属低保户。
2013年7月22日,大田县总工会干部在整理劳模档案资料时,发现陈福太未享受市级劳模每月80元的补充养老保险待遇,工作人员立即通知陈福太。
第二天,陈福太来到大田县总工会副主席郑昌建的办公室。郑昌建热情接待了他,并电话联系了闽通长运股份公司大田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该企业核实后答复:误把陈福太每月的退休老兵补贴当成补充养老保险金。
几经周折,在众人的努力下,闽通长运股份公司向永安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提交了《补发陈福太补充养老保险金的申请报告》,陈福太也提交了历年工资卡复印件、津贴卡复印件。
2013年12月10日,由于时隔22年,永安社会劳动保险中心无法找到当年的文件,补发陈福太补充养老保险金工作陷入困境。这让陈老很揪心。
不久,陈福太找到了1991年《福建省总工会关于省级劳动模范管理暂行办法若干条款的解释》,与此同时,大田县总工会也将福建省政府有关落实劳模待遇的相关文件搜集整理一并交给陈老。陈老喜出望外,立即提交给永安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1月13日,陈福太终于领到了共计1.68万元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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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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