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补缴有何规定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8-02-06 |
阅读次数:3255
养老保险补缴有何规定补缴养老保险有什么规定?
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将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在限定的期限内,单位补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利息,逾期仍不补交的,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对于欠缴养老保险费,又没有能力补缴的单位,可用固定资产或实物变现抵缴。详细规定请咨询:0752-2789225!
补缴资料说明
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入单位行政介绍信、编制使用通知卡及补缴期间工资明细表;
二、合同工、临时工:《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及工资明细表或者《行政裁决书》;
三、企业单位人员:《惠州市职工劳动合同书》、补缴期间历年工资发放凭证及工资明细表或者《行政裁决书》;
四、《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一式二份。
补缴流程:缴费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补缴业务的,先到主管社保部门办理补缴相关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后凭社保部门出具的补缴通知书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缴费。
上一篇:基础养老金如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