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怎么样?
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怎么样?从2009年底启动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以来,广东省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目前,全省大部分的地区都已经建立了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和不同形式的农民养老保险办法。2012年,全省新农保基本实现全覆盖,60周岁以上的老年农民基本落实社会养老保险,45周岁以上中年农民参保人数达到1149万人。
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个人缴费标准
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本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 档次。
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政府补贴标准
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的恩平市、开平市和台山市,其中省财政对开平市和台山市按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下同)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部分按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助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待遇发放的规定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基本标准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
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常见问题
1. 退伍军人军龄视同参保年限及接续问题。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我省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11号)的有关规定精神,退伍军人回乡后参加新农保,如果其服役期间未参加军人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应视同新农保参保年限;服役期间参加了军人养老保险的,应做好与新农保的衔接,军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保费记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并按新农保规定继续缴费。
2. 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特困群体缴费补贴问题。
有条件的地方应资助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特困群体参加新农保,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参保人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缴费补贴。
3. 关于补缴、趸缴和财政补贴问题
当地实施新农保制度时,距领取养老待遇的年龄超过15年(含15年)的参保人,达到领取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少于15年的,应继续逐年缴费至缴费年限满15年止,从其符合申领养老待遇条件时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继续缴费期间享受政府补贴。
目前,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实施情况良好,群众反应热烈。广东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中考虑到了社会各个群体的实际利益,加大财政缴费补贴力度,激励和引导参保人员早参保、多缴费、多得益。真正做到了为人民服务,同时为构建和谐社会也作出了很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