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军30万后军人的待遇:退役军人一次性发放养老保险补助
裁军问题从进入20世纪以来已经成为国际谈判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一些国际法著作中多有论述。但裁军之后,军人的待遇是怎么样的呢?据小编了解到,国务院表示裁军后,退役军人一次性发放养老保险补助!
1980年,邓小平指出,“我们存在的一个最大问题,就是军队很臃肿”。时任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的张震,会后直接参与了军队精简整编和体制改革指导工作。到1985年初,在张震领导下,《军队体制改革、精简整编方案》出炉,直接指导了1985年6月的百万大裁军。
算上这次,新中国已经要经历11次裁军,从抗美援朝时的627万人裁至200万人。在纪念反法西斯战争的当天宣布裁军,没有什么比这更能体现中国捍卫和平的决心了。
就连一向挑剔的西方媒体,大多也高度评价了中国的裁军。比如《纽约时报》就援引澳大利亚国立大学Rory Medcalf教授的话认为,中国宣布裁军让人“喜出望外”,这是“中国试图向世界传达向往和平的信号”。而在阅兵中宣布裁军,是对西方指责中国“秀肌肉”很好的回应。
事实上,纵观历次裁军,背景无非两个:形势变化、时代发展。
形势变化,即从战争状态转为和平建设状态,自然不需要过多的军队。裁减开支和人员,一方面节约军队经费,另一方面也解放更多生产力投入社会生产。比如,从1949年到1953年8月,解放军总规模即从627万人降至350万人,陆军裁减比例最大。
而时代的发展,则是不断适应形势,使军队朝高精尖方向发展。比如,在张震策划领导的那次大裁军中,诸如骡马、骑兵、司号兵等不适应现代战争条件的兵种即被裁撤;裁军后,解放军陆军的专业兵种数量第一次超过了步兵,炮兵成为陆军中的第一兵种,装甲兵成为陆军的主要突击力量,陆军航空兵、海军陆战队、陆军防空导弹部队等一大批新的兵种纷纷诞生。
事实上,早在90年代初,张震就下过一个判断:未来解放军的发展,要立足于“能够打赢一场高新科技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无论是裁军,还是此次阅兵中的高精尖新式装备,都是为了这个目的服务的。换句话说,裁军就是强军。
被裁的军官去哪儿?
关于裁军这件事,各总部、兵种和大军区以及武警部队官兵纷纷表示,坚决拥护关于裁减军队员额30万的决策部署。
裁军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既关乎30万人的前途,更关乎30万个家庭的命运。在此之前的十次大规模裁军中,先后共有数十个大军区和兵团级单位被撤销,近千所军队院校、医院等被裁撤、缩编或改隶,全军员额从兵力最多时的627万人减为目前的230万人,如今这230万人还要再裁13%,他们解甲归于何处呢?
在2005年之前,我国解甲的军官安置方式有两种:转业、复员。具体来讲,转业,即计划分配方式,这种方式是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完全由国家负责。复员,即军队一次性发给复员军官数额较大的复员费,国家不再负责安置工作。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1982年第八次裁军,国家由战火走向和平,由备战走向建设。此时,国家需大量生产建设人员,因而前几次大裁军中,大部分部队采取的是集体的转业和复员,只有少数采取分散的转业或复员。
前7次裁军军官去向
1985年的百万裁军,转业军官在地方各条战线全部得到妥善安置,用了整整3年时间。
1997年裁军50万时,我国转业军官安置工作已经走上正轨,每年有计划地安置约4万名解甲军官转业到地方,不再进行集体安置。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我国安置制度的逐步完善,在第十次大裁军中,军官的安置方式也从转业、复员这两种发展为转业、复员、自主择业三种。关于自主择业的方式,2001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首次确定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这种方式是,担任团级职务和营级职务、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选择自主择业,安置地政府逐月给自主择业的干部发放退役金,但国家不包分配工作。国家对从事个体经济和创办经济实体的自主择业干部,在贷款、税收和办理营业执照等方面给予照顾。
下面是人社部公布的近几年安置的军官人数。以2014年为例,共安置了4万军官,9000人选择自主择业;31000人由国家分配,转业到各地方,在这当中,有82.9%转业军官进入党政机关和参公单位,15.2%进入事业单位,1.9%进入国有企业。
近几年安置军官人数
从历史数据来看,完全由国家负责工作安排,压力较大,自主择业的方式可能会获得更多政策鼓励。国防部新闻发言人杨宇军表示,此次30万的裁军目标将在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是压减老旧设备部队,精简机关和非战斗机构人员,调整优化军队结构。至于具体的裁哪些、怎么裁,应该会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等相关政策的出台。
退役军人发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助
补助金直接划转至地方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利于保障军人退休后养老待遇
近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明确从2014年10月1日起,军人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军人退役离开部队时,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一次性计算给予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承担。
总后勤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印发了《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军人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员范围、计算标准、转移接续办法等做出了规定。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按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后本人服役期间各年度月缴费工资和相应的标准计算。
《通知》规定,军人退役参加企业职工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军人职业年金补助交给本人。军人退役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由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转移凭证交给本人,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军人职业年金补助资金通过银行划转至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军人退役后,由安置单位或本人持军队开具的转移凭证,到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为确保退役士兵养老保险待遇落实,《通知》规定,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直接向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邮寄转移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据此主动为退役军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据总后勤部财务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坚持以国家大政方针为依据,紧密结合军队实际,在项目设置、人员范围、补助标准和实施时间等方面,与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保持一致,促进了军地保险政策有效衔接。改革完善这项制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中央军委和习主席对广大官兵的关心厚爱,有利于保障军人退休后的养老待遇,提升军事职业的比较优势,进一步调动官兵建功军营、戍边卫国的积极性,吸引社会青年积极投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解读
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为裁军改革解后顾之忧
国防大学教授公方彬分析,此次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改革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献身国防的职业从业者的价值肯定和社会贡献认定。当然,这种认定是多重的,包括精神和物质层面,此次进行的是物质层面。同时,这也是基于当前现实社会发展,军队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进行的。当前养老保险制度社会已经完善,而军队此前在这方面还存在缺陷,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新的矛盾需要化解和解决。
作风建设转变后,未来军队承担的任务必然越来越多,相应得到一些认同和回报,至少有一个对等的东西存在。十八大以来,军队制度建设大打组合拳,在另一个方面也需要有一个补偿问题,虽然不是特别直接,但必然会存在这些问题。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补偿和抚恤措施,跟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发展,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此次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达到的目的和意义毫无疑问。这两年军队要求越来越高,训练强度越来越大,但军队风气仍保持越来越好的趋势,主要是国家在提出要求的同时,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措施和保障制度,官兵看到了希望,有了积极向上的姿态和良好氛围,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结果。
公方彬认为,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制度是军队依法治军、制度建设的组成部分,未来军队一切发展都将纳入制度范围内,或许这也为即将展开的军队裁军改革提供一些物质支持。裁军改革马上开始,将有30万官兵离开部队,完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可以为此做铺垫、做准备,这些官兵离开部队如果不能解决后顾之忧,某些现实矛盾没有解决,改革发展之后容易造成一定阻力,虽然我军一向是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部队,也是能吃亏扛风险,只要国家有命令下来必定会坚决执行,但如果想让改革更加平稳、有效、顺利前进,还需要做一些更加有利于改革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