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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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另一中说法就是在年轻的时候存钱,到老的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此外,养老保险有利于保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日前,南宁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发了最新政策,凡是具有青秀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年满60岁后的参保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总额(含银行利息)÷139+基础养老金(120元)。
实行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实账管理,终身支付。如参保人员中途死亡,个人账户余额还可以由继承人继承。
由于养老保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众多,其运作中能够筹集到大量的养老保险金,能为资本市场提供巨大的资金来源,尤其是实行基金制的养老保险模式,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通过对规模资金的运营和利用,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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