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千亿养老金投资收益计入滚存基金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0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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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千亿养老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不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而是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
广东千亿养老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不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而是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这意味着个人账户是不能分取投资收益的。
昨天,从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的《省政府关于社保基金2011年度决算和2012年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及有关调研报告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中获悉,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社保基金累计结余5131.3亿元,相比2011年的4129.29亿元,增加了1000亿元。
养老金投资收益计入滚存基金
据了解,为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大化,去年3月19日,广东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正式签署了《广东省部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合同》,在全国率先将1000亿元养老金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为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实现保值增值开辟了新渠道。去年5月底,省财政和社保部门表示,委托运营的1000亿养老金可以保证只赚不亏、旱涝保收,其保底收益率比存银行要高。
但对于养老金投资运营获得的收益该如何分配,个人账户是否也可以分得一杯羹的问题,报告表示,由于该项投资运营在全国尚属首例,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养老金投资运营的分配办法,而办法的制定权限在国家相关部门,省级及以下部门无权制定。因此,经询国家有关部门,广东目前用滚存结余养老金投资运营产生的收益不应区分统筹基金收益和个人账户基金收益,而应将投资运营收益全额计入滚存结余基金,在账务处理上暂按现行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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