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知识汇总医保定点单位新增44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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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讯为进一步扩大社区定点范围,让更多的参保患者享受到医保优惠政策,近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原有41户社区医保定点单位的基础上,又新增了社区医保定点机构44家,其中,承担门诊大病业务的22家,承担门诊大病和家庭病床业务的18家,承担门诊大病、家庭病床和老年医疗护理业务的1家,承担门诊大病和老年医疗护理业务的3家。同时,原社区医保门诊大病定点机构中增加家庭病床业务的6家,增加家庭病床和老年医疗护理业务的1家。从2007年2月1日起,各定点单位可以开展医疗保险社区相关诊疗业务,参保人员可就近选择定点社区就诊。
2006年1月,我市开始进行门诊大病进社区工作试点,选择了41家具有承担门诊大病业务资格的社区卫生机构,并将部分门诊大病纳入社区管理。这项试点开展以来,得到了广大参保职工的普遍欢迎,目前已有近6000名门诊大病患者,将自己的定点单位由医院改为社区,其中还有部分新增大病病人,将门诊大病直接定在社区,参保职工由原来有病就医到大医院,逐渐转变为“小病先到社区,大病再进医院”的就医意识。从社区医疗机构结算情况看,定点在社区的门诊大病病人,个人负担比例比定点医院低14.6个百分点。试点实践表明,将门诊大病纳入社区管理,还可以给参保患者提供便捷的就医条件和优惠的医疗服务,并能享受医保政策上的一些优惠。如参保患者不出社区就可以就医购药。再如起付标准一律为300元,个人自负比例仅按8%计算,比三级、二级、一级综合医院的起付标准和个人自负比例明显降低,年均节约8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