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急救搬抬费呼吁纳入医保;完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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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人大代表到宣武医院和北京急救中心集中视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展情况。北京急救中心副主任刘红梅在与人大代表座谈时建议,将搬抬费用纳入急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
刘红梅说,北京院前急救曾经实行过一段时间的收费搬抬,既解决了一批人员就业问题,也满足了患者的需求。但有关部门认为,搬抬患者不属于患者基本医疗需求范围,也没有相应收费标准,随后收费搬抬被叫停。对此,刘红梅表示,在院前急救工作中,搬抬、转运患者就医是急救工作中最基础、最不可或缺的环节之一。
刘红梅建议,应建立符合院前急救特点的院前急救收费标准体系,一方面可合理补偿急救业务成本,另一方面也可作为急救服务供需平衡的调节,保证优质资源合理利用。并且应建立信息化的收费服务方式,使急救医疗收费直接连入医保网。
针对搬抬费,刘红梅建议,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和市场服务收费定价相结合的方式,满足患者在急救车使用过程中对搬抬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