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明确规定不受理相邻房公积金贷款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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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针对贷款审批环节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函要求承办银行统一审批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规定不受理相邻房公积金贷款。
买相邻两套房子打通,住的是舒服了,小心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近日,针对贷款审批环节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函要求承办银行统一审批标准和操作规范,明确规定不受理相邻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中心表示,所谓“相邻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借款人或与他人同时购买相邻的两套住房,且存在通过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等手段合并使用住房的意向或事实,在这种情形下,借款人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称为相邻房公积金贷款。具体操作中,由承办银行审核是否属于相邻房公积金贷款。
了解到,这种“相邻房”既包括市场上出现过的“一房两证”合并户型,也包括购房后又买下邻居房产并“两套变一套”的情况。
另外,在贷款发放要求上,公积金中心明确,“商业+公积金”组合贷款须在同一天放款,因为银行原因延迟放款的,不良后果由承办银行承担。并且要确保借款人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开立银行的还款账户。
了解到,在实际放款过程中,由于公积金中心有此规定,造成在银行放款时间普遍拉长的情况下,组合类贷款放款速度反而还要快一些,有急需的市民不妨尝试这种贷款方式,或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
此外,公积金中心还要求,承办银行有义务向借款人提供多种渠道(包括系统查询、网上查询、短信通知等)查询贷款进度、咨询业务或回答问题,不能推诿或误导借款人,影响服务形象。对于严重违反规定或造成恶劣影响的网点,除了扣罚手续费外,还将取消贷款业务资格。承办银行也不得要求借款人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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