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新政,质押贷款比例调整为1:2
作者:轻松保 |
发布时间:2017-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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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经济的回温,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加入新一波的购房队列,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变革将直接影响着人们的购买欲。 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出台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系列利好“新政”,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
据悉,我市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如下:调整公积金质押贷款比例。将质押贷款比例由1:1.5调整为1:2,质押贷款最高额度仍为30万元,贷款年限维持1-20年不变;调整住房抵押贷款额度。住房抵押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为20万元,贷款年限维持1-20年不变;期房转为现房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仍按原有期房按揭贷款政策执行;推出二手房抵押贷款。
职工购买二手房两年内,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凭交易契税发票,按成交额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不需要第三方评估,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贷款年限为1—20年;推出商贷转公贷。职工可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按职工住房商业贷款的结清余额确定,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年限为1—30年。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前期他们通过“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深入各单位走访调研,同时借鉴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对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调整,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多元化需求,有效减轻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等各类人群的购房及还贷压力,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