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池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贷款条件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池州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池州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池州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池州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
4、借款人单位和本人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
5、已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
6、已足额交付首付款的购房发票;
7、信用良好,无欠还贷款不良记录的职工。
贷款材料
1、商品房
预付款发票、房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
2、二手房
契税发票、房管部门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付首付款的银行凭据
(注:对于父母与子女等亲属间的购房行为不予提供贷款支持)
3、其他证明材料
贷款流程
1、款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有配偶的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到中心窗口办理个人信用报告委托查询业务,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后等待中心通知。
2、到中心通知后,借款人(有配偶的夫妻双方)到中心窗口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填写相关贷款表格、确定担保方式,递交所需贷款资料。
3、据初审意见,贷款审核小组审查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提出审核意见报请审批。
4、审批后,中心通知借款人凭中心证明及借款合同到担保公司及房管局办理个人住房抵押手续。
5、心对上述贷款资料整理、审核、审批,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向受托银行发放《委托贷款通知书》,受托银行对贷款资料进行复核后,通知借款人到受托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同时领取个人借据及借款合同。
6、款人按月现金还贷或委托中心划转还贷(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当日开始,第一、第二个月必须自筹资金偿还贷款,并于第二个月20日之前,必须到中心申请办理委托按月划转公积金偿还贷手续的,第三个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与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40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
现行中: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
贷款额度:
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40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30万元。
贷款利率:
1-5年为4%
5年以上为4.5%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